医疗广告作为发展最快的广告品种之一,日益成为各新闻媒体广告的新宠,然而,“热闹”的背后,却隐藏着种种祸患。 江苏省工商局对省、市16家报纸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分析,结果可谓触目惊心。在3个月内,16家报纸共发布医疗广告1747条次,其中,违法的达到1243条次,违法率为71.15%。其中,有一家日报发布医疗广告287条次,违法广告243条次,违法率高达84.66%;有一家晚报发布医疗广告542条次,违法广告469条次,违法率高达86.53%。值得关注的是,这期间16家报纸共发布违法广告数为1432条次,违法医疗广告占到违法广告总数的86.8%。 这些违法医疗广告,有的违反科学宣传疗效,如宣传降低血脂疾病的广告中毫无科学依据地声称保健食品甲壳素可以通过“生物电解”来降低胆固醇和甘油三脂。有的对目前尚不能治愈的疑难病,如高血压、牛皮癣、白癜风、恶性肿瘤等,广告中却用了“肯定”、“百分之百”、“治愈”等字样。有的直接违反国家规定,借用社会名流、“医学专家”或所谓已治愈的病人来进行“现身说法”,欺骗误导广大群众。有的直接刊登未 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医疗广告,有的是失效批文或是盗用其他单位的医疗广告审批证明。 省工商局负责人指出,当前,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混乱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推行违法广告案件交办制度和印刷品广告辖区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工商局广告监管机构和基层工商所的广告监管职能作用,使违法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都受到及时查处。同时,在广大消费者中广泛开展“明明白白看广告”活动,向社会发放调查表,根据调查结果和消费者投诉情况,向社会公布“十大虚假广告”。(本报记者 龚永泉)
《》 (2001年09月10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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