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健康之家 > 健康资讯 正文
关键词:
 

国家药监局:禁止小容量注射剂药品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http://www.enorth.com.cn  2001-10-09 12:52
 

 
 
 
 

  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停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小容量注射剂药品广告。通知全文如下: 

为加强处方药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1年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 2001]319号)已决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零售药店在销售小容量注射剂药品时,必须凭医师处方 才能销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分类管理的政策规定,现决定自2001年11月1日起停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小 容量注射剂药品广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受理小容量注射剂药品在 大众媒介的广告申请。 

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小容量注射剂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的检查,发现违法发布的,要及时移送同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发布小容量注射剂药品广告的行为要及时查处。

  

  

 
稿源: 人民网   编辑: 樊蕙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北方网精彩内容推荐
关闭窗口
 
无标题文档
天津民生资讯
天气交通 天津福彩 每月影讯 二手市场
空气质量 天津股票 广播节目 二手房源
失物招领 股市大擂台 天视节目 每日房价
热点专题
北京奥运圣火传递和谐之旅 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解放思想 干事创业 科学发展 同在一方热土 共建美好家园
2008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 《今日股市观察》视频
北方网网络相声频道在线收听 2008高考招生简章 复习冲刺
天津自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示 2008年天津中考问题解答
带你了解08春夏服饰流行趋势 完美塑身 舞动肚皮舞(视频)
C-NCAP碰撞试验—雪佛兰景程 特殊时期善待自己 孕期检查
热点新闻排行 财经 体育 娱乐 汽车 IT 时尚 健康 教育

Copyright (C) 2000-2019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