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公布了从下月,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受理和审批的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药品广告的药品品种。 这些药品品种是停止受理和审批广告的药品品种(自12月1日起)非抗生素类抗感染处方药中的喹诺酮类药抗真菌类药抗病毒类药抗结核病类药磺胺类药其他化学及天然抗菌类药激素类处方药中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雌激素及孕激素类药子宫收缩药及抗生育类药胰腺激素及其他调节血糖类药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类药雄性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垂体激素类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用于治疗心绞痛、高血压、肝炎、糖尿病的处方药,无论其使用说明书是否同时标示其它适应症,只要其中标示有以上适应症的,均不得受理大众媒介的广告申请。如果这些药品的广告在12月1日前已经审批,并且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自2002年2月1日起停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从2002年12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一律不得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