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肉和肉制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品,为加强对肉类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让消费者购买到合格、安全的鲜肉和肉制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组织了一次鲜肉、肉制品类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表明,超市鲜肉质量上乘,肉制品质量差强人意。 本次抽查选择了北京、上海、哈尔滨、大连、石家庄、西安、成都、武汉、厦门、广州等10个大中城市,共抽查了19家食品超市销售的140种鲜肉(包括猪肉、牛肉和羊肉)和肉制品,经检验合格114种,平均合格率81.4%。在抽查的19家食品超市中,上海市易初配销有限公司浦东店、广东省(广州)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金田花苑分店、陕西省西安市家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家乐分公司、陕西省深圳市人人乐连锁商业有限公司西安购物广场等5家超市抽查的30种商品全部合格。 在抽查的19家超市销售的31家企业生产的60种鲜肉中,合格53种,不合格7种,抽样合格率88.3%。抽查的鲜肉商品水分合格的58种,合格率96.6%;感官、病理合格的各55种,合格率各91.6%。在抽查的60种鲜肉中,猪肉抽查35种,合格30种,不合格5种,抽样合格率为85.7%;牛肉抽查17种,合格15种,不合格2种,抽样合格率为88.2%;羊肉抽查8种,合格8种,抽样合格率为100%。在抽查的19家食品超市中,鲜肉商品质量全部合格的食品超市有14家,占抽查超市总数的73.7%。 在抽查的19家超市销售的63家企业生产的80种肉制品中,有61种肉制品合格,19种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76.3%。内在质量合格的肉制品67种,抽样合格率为83.8%;标识抽样合格率93.8%。在抽查的19家食品超市中,肉制品质量全部合格的食品超市有7家,占抽查超市总数的36.8%。 从以上检验结果和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超市销售的鲜肉商品质量上乘,大多数食品超市在把好商品进货关的同时,能提供良好的鲜肉分割加工环境,保证销售鲜肉的质量。肉制品质量差强人意,既有质量状况较好的肉制品,也有质量不合格的肉制品。在不合格的肉制品中,盐超标的商品有5种,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26.3%;它们分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天客隆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口口香牌三明治;湖北省上海锦江麦德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武昌商场销售的、标称飘飘牌乡村烤肠;北京市中贸联万客隆商业有限公司酒仙桥店销售的、标称草原兴发牌猪肉烤肠和标称顿豪牌八珍烤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央商城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市义利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皮肠。 肉制品的第二个不合格项目是淀粉含量超过企业标准规定的限量,抽查商品中有5种商品淀粉含量超出企业标准值,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26.3%,其中超出企业标准规定值1倍以上的有三家,分别是湖北省武汉中百集团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水果湖店销售的、标称飘飘牌三文治火腿;河北省(石家庄)保龙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京润福牌青岛圆火腿。
国家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到超市或正规商场购买鲜肉和肉制品。消费者在购买鲜肉时,要掌握一些初步的肉类感官鉴别知识,以免误购注水肉或病害肉。购买肉制品时,要挑选包装好的、近期生产的、品牌知名度高的商品,不要购买产气膨胀的、包装破损或包装与产品分离的、感官异常的肉制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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