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病后,您把病历、检查单还有化验单等保存好了吗?昨天,记者在武大人民医院采访了数位患者,约一半人回答说“没有”。
这些患者说,病历的作用就是记录病情而已,而病情自己肯定知道,病历没多大用。殊不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据该条例,病历可作为处理医疗纠纷、审理医疗官司的重要证据。因此,保存好病历非常重要。
据了解,病历分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两种。目前,各医院通行的方法是:门诊病历在病人就诊后带走;住院病历则交由医院病案室统一保管,病人手中只有出院小结。
由于门诊病历是自行处理,很多人看完病后往往随手一丢。省医疗信访接待办公室主任侯振齐提醒说,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各种资料如病历、化验单等不可或缺。
另一方面,由于举证倒置的实施,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所以加强病历的管理,对医院来说今后将显得更加重要。一些医院开始加强病历管理,如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医务处每天下午都会对手术患者的病历进行严格检查。
据了解,武汉市卫生局还将于近期在各医院统一启用新病历,并对病历的书写提出更加规范、统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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