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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事故 力争把损害降到最低

http://www.enorth.com.cn  2002-04-23 11:53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应在12小时内报告

  新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报告作了严格的规定,这样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和相应责任,及时对医疗事故争议作出处理。

  根据条例规定,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3人以上(含3人)人身损害后果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这就是说,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向其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这也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

  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医疗机构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除外。(完)

  医疗机构怎样防止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这是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医疗过失行为损害后果扩大的规定。什么是医疗过失行为?如何判断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怎样防止损害的扩大呢?

  医疗过失行为是指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应当以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为判定标准。衡量医疗行为主体是否有过失,不能凭主观推断,而要靠认真、科学地判定。医疗过失行为可以给患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无论这一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如何,都已经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而这一损害是患者到医疗机构寻求治疗时由医疗机构附加给患者的。

  因此,医疗机构有责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避免和防止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并防止损害的扩大,力争把损害程度降到最低点。

  医疗机构采取的及时有效措施包括为确认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而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为减轻损害后果而采取必要的药物、手术等治疗方法,也包括为了避免医疗事故争议而采取的其他措施,这些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不是流于形式的措施。其实,防止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损害的有效措施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事前防范。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如查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医疗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可以避免许多医疗过失行为的出现,例如错用药物、错治患者、错误输血和错报病情等。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任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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