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投诉,称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南路一地下无牌无证中药材店的隐蔽仓库暗藏数种霉变中药材。前日,记者通过暗访发现,店主竟用洗衣粉清洗霉变中药材,然后出售给市民。中药材专家指出,霉变中药材含有10多种对人体危害很大的霉菌毒素,有些霉菌毒素还会致癌,中药煎煮温度根本不能将霉菌毒素破坏掉。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则表示霉变的中药本身就不能食用,加上洗衣粉的化学成分,对人体更加有害。他们将对该仓库进行突击检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不法商贩。
市民投诉:中药材仓库散发阵阵臭味
前天上午,记者根据有关线索,寻址来到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南路一条名为富善巷的小胡同,在三巷21号处,一扇古式木门半掩半开着。记者通过门缝往里看到,里面摆满了各种污七八糟的袋子,地面阴暗潮湿,从门缝里散发出一种中药材和着腐烂物质的混合味。里面有几名妇女将袋装的药材移动摆放并一一过称。记者发现该仓库四面紧闭,大门很少打开,既不通风又不能采光,显得十分阴暗潮湿。根据目测,该药材仓库约有40多平方米。
据附近居民介绍,这个地下仓库以前是一户人家的住所,后租给别人作仓库,用于堆放中药材。自从成为中药材仓库后,该房子便经常散发出一种臭味,十分难闻。加上门前又有一个垃圾站,气味更加令人难受,过往居民均要掩鼻,半夜很难入睡。
现场暗访:清洗后发霉药材广州销售
根据读者报料,在暗访中,本报记者目击到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南路一地下中药材仓库用洗衣粉清洗霉变中药材并出售的全过程。
洗药现场苍蝇乱飞
前天上午9时多,该存放中药材的仓库门被打开,里面走出一名妇女,她将一个红色胶桶放在门口,里面放入一些水后,再加入洗衣粉,用手搅了搅,便从里间搬出一袋中药材,将呈黑色块状的中药材倒入水桶中,用手搓洗,并将搓洗过的药材摆放在门口的石板地上晾晒。由于地点与垃圾堆较近,上面不时有苍蝇乱飞,
记者发现,该妇女从里屋搬出的一袋袋中药材散发出腐烂的臭味,没有一点中药材独有的药味。一正在搬运药材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这种药材名为“熟地”,是一种滋阴的保健药材,市场需求量较大。熟地上面有一些白色物质,显得十分潮湿,捏起来很软,有一股臭味,显然已霉变。记者看到,该仓库中存放的大多为该类药材,用洗衣粉水清洗的也大多是生地和熟地。在清洗现场,不时有人将刚收回来的中药材运送至仓库,从掉在地上的药材来看,运回的药材也大多是生地、当归类的中药。
客户提货络绎不绝
记者在该仓库门前守候多时,终于在当天下午看到陆续有客户前来提货,将清洗晾干的中药装好带走。在短短的一个多小时里,便有四个客户前来提货,每个客户提货的数量不同,一般摩托车所提的货多在50公斤~100公斤左右。一手推托运车的中年男子沿路穿行小巷,在穿过桨栏路后拐进一条小巷便不见了。记者随后在另一条街发现了他,但托运在车上的药材却不见了,估计他将药材放在附近档口。据一熟悉行情的街坊介绍,这些骑自行车或开小货车来提货的人都是固定客户,以较低的价格将这些用洗衣粉清洗的中药分散送至广州及周边中药材市场。据该知情人士介绍,这些中药材大多来自四川等地,有专人负责送至仓库,再由仓库分散销售出去,大约每10天进一次货。一般进货后均要用洗衣粉清洗。该仓库所出售的中药材量比较大。
有关部门:药捡所:将突击检查仓库
根据记者反映的情况,广州市药品检验所表示用洗衣粉清洗中药材完全不符合要求。霉变的中药本身就不能食用,加上洗衣粉的化学成分,对人体更加有害。中药材有一套非常严格的藏储条件要求来保证其质量。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对该仓库进行突击检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不法商贩。
专家说法:泡过洗衣粉霉药材会致癌
就不良商贩用洗衣粉清洗霉变的中药材加工出售之事,记者采访了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的有关学者专家。普通煎煮去不了毒
由于大气中存在着许多霉菌孢子,中药材极易受到霉菌污染。受到污染的药材,在适宜的温度下可萌发出菌丝,分泌毒素等有害物质,不仅破坏药物药性,失去其治疗效果,还会损害人体健康。因此,要加强药材的贮藏、保管,避免霉变。一旦发现已霉变的中药材,应作销毁处理,不可服用。
有些人认为发霉或虫蛀的中药材,洗洗刷刷、煎煮时间长些也可以用,其实这种观念是不科学的。有专业人士对甘草、党参、生地、当归、枸杞子等霉变中药材进行检测,结果检出10多种对人体危害很大的霉菌毒素,有些还有致癌作用,而黄曲霉素更是罪魁祸首。这些毒素在280摄氏度高温下都很难破坏。可见,中药的煎煮不可能达到这个高温,根本不能把霉菌毒素破坏掉。
专业技术人员已发现90种中药材最易霉变,其中临床常用的有牛膝、天冬、玉竹、黄精、当归、甘草、百部、白术、天花粉、葛根、山药、知母、麦冬、苍术、五味子、党参、蜈蚣、桑白皮等。霉变中药材用洗衣粉清洗可能对服用者产生更加不良的后果。加强监管药材市场据介绍,长期以来,中药材作为农副产品管理,中药饮片的管理也比较粗放,市场流通混乱,时有发现已经霉变、虫蛀、串味、走油的伪劣药。
中药材市场的经销商素质参差不齐,中药材加工、炮制,真伪鉴别等专业知识人才不足,有些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粗制滥造,掺杂弄假,造成大量的不合格饮片上市,严重影响着中药的质量。
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泡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泡制方法规范泡制。并规定没有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证的企业,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医院规范进药渠道
现在有些医院进药渠道不规范,检测手段简单,致使过期、变质、失效等伪劣饮片混入医院,直接影响到病人的治疗效果,对此有关学者专家建议:
1、重视中药从业人员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建立一套中药材的采集、净选、加工、饮片泡制、生产、包装、运输、贮存操作规程。
2、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流通渠道,依法治理中药材市场,采取必要措施打击制售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
3、加强药事法规及药品知识宣传,增强常用中药材真伪优劣识别能力,提高市民预防保护意识。
法律链接
《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文规定:
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定为“生产、销售劣药罪”。
第七十六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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