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日召开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大会”上,市建委主任刘永富针对近年来百姓的投诉热点——室内环境质量问题表示,从今年7月1日起,室内环境质量将正式纳入质量验收的范围,从而减少对市民健康的威胁。
据介绍,从去年的统计数字看,室内环境质量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今年市建委一方面从源头把住建筑材料关,对于有环境要求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必须查验检测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苯、氨、甲醛、氡等有害气体的复试,否则不准用于施工。另一方面,从7月1日起,所有的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一律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室内环境验收,并委托检测单位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凡按照规定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竣工,备案管理机关也不得准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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