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天从广州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州将从6月1日起实施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儿童计划免疫,领有广州市暂住证且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人口的新生儿也在此范围之内。
实施对象包括: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广州市户口和领有暂住证且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地人口(简称常住人口)中的新生儿。2002年 1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出生的、未完成乙肝疫苗三针免疫接种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到所属地基层接种单位完成免费乙肝疫苗三针免疫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接种由接生医疗单位在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完成,第二、三针乙肝疫苗接种由居住地的基层接种单位完成。
各基层接种单位凭监护人或接生单位报送的“新生儿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为符合免费接种条件的对象完成第二、第三针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接生医疗单位可按收费标准收取注射费、注射器费。基层接种单位可按收费标准收取挂号费、注射费、注射器费。2002年6月1日以前出生,属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对象的新生儿,已交乙肝疫苗接种费的不再退款。20 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乙肝基础免疫以及儿童乙肝疫苗的加强免疫,均按有关收费标准和规定收取疫苗费及挂号费、注射费、注射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