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两件与平价药店有关的新闻,一是武汉的多家平价药店被烧、被砸,二是北京的首家平价药店德威治大药房在总店开业仅三个月后,就在三环路内开办了分店。这是两件看似并不相关的事情,但却共同说明着同样的问题,一是现有的药品价格确实存在虚高成分,有相当大的降价空间,使平价药店呈现强旺的生命力;二是平价药店确实给药品市场上原有的利益格局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以至于有人不惜以非法的暴力手段对其进行威胁。
我国医疗制度正在全面改革,其必然的结果之一,就是患者到药房自购药品的比例提高和对药品价格的更加在意。为此,药店的大量增加和激烈竞争已经开始,而围绕价格进行的竞争也势必成为重要的手段之一。问题是,虽然药品价格虚高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但由于药店之间存在着心照不宣的价格默契,形成了一种让百姓无奈的价格平衡。这时候,出现一个或一批打破默契和平衡的“平价药店”,无疑有助于撕开药品价格的铁幕,启动药品市场的价格竞争,使药品价格回归到合理水平。
对于那些在原有药品市场格局中利益均沾的商家来说,平价药店无疑是“害群之马”,必招人嫉恨且必欲联手反击。从各地报道的情况来看,传统药店准备的反击招数有以下几种:一是进行正面还击,比如某连锁药店就宣称,如果平价药店在某一区域威胁到他们的生意,他们就一定在其附近门店进行相应的价格竞争;二是在原有的价格默契基础上,形成明确的价格同盟,维持原有价格,压迫平价药店;三是他们没有宣布的一招,就是对平价药店的暴力破坏。在这三招中,第一招属于合理的市场手段,如果平价药店被这样的手段干掉了,只能证明现在还不到“平价”的时候,原有的价格自有存在的道理。反之,则原有的虚高价格只会节节败退,直至形成真正体现供需关系的新价格体系;第二招则属于不正当竞争,有关部门必须予以打击,才能体现政府鼓励合理竞争,利用市场手段还利于民的决心;至于第三招则是气急败坏的不择手段,证明平价药店的出现确实是一件给消费者带来好处的好事,因为从对手气急败坏的程度来看,他们受到平价药店威胁的,很可能是暴利,而这些暴利收入,一直是从我们身上榨取的。
既然平价药店的出现是一件对百姓有利的好事,既然其受到来自传统势力的全方位反击,那么政府有关部门就应该秉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鼓励合法、合理竞争,坚决打击不合理竞争和违法行为,使药品市场进入真正的竞争,以形成真正反映供需关系的合理价格。
市场经济确实是竞争的经济,但如果没有法律的力量和必要的行政力量的介入,不合理的甚至非法的手段,就可能绞杀真正的市场竞争。正如价格同盟和暴力砸店,可能封杀刚刚起步的平价药店,使药品价格继续维持在虚高水平上。所以,平价药店能否撕破药品价格的铁幕,除了他们自己的努力之外,还有赖于法律和政府的支持。对待药品的价格同盟,政府部门应该像对待彩电价格同盟一样予以解决取缔,对待那些暴力砸店的违法行为,应该以法律的手段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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