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积极完善激励机制,促进科研与教学协调发展,重奖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获得国家一等奖的,学校配比奖励10万元,获二等奖的配比奖励5万元;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学校配比奖励2万元,二等奖配比奖励1万元;对获得国家重大立项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重点项目奖励2万元;对在国际三大检索期刊《CELL》、《SCIECE》、《NATURE》上每发表一篇论文奖励5万元。医大还将从科技开发所得利润中,拿出相当额度奖励项目组人员,将转让费的50%作为项目组人员的奖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