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去年曾披露过广东深圳福永镇新日东电工厂28名打工者正己烷中毒的事件。不到一年,27名打工妹正己烷中毒的悲剧在广东东莞清溪镇台资企业安加鞋厂重演。令人不安的还不是个案的突出与典型,而是这种中毒性职业病的居高不下和肆意蔓延。
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广东的职业病70%为重金属中毒,1989年有机溶剂中毒占职业病的比例只有2.5%,2001年上升到80%;新职业病种类也在迅速增加,去年新发现了11种,今年又发现了13种;中毒行业也在扩展,电子、五金电镀、制鞋、印刷、宝石加工等行业,连以前较少发生职业病的制衣业也发现了职业病。
我已经不忍心指责打工者的无知和维权意识的淡薄。对这些来自偏僻贫困地区的青年来说,岗位似乎胜过一切。他们并不在乎工作是否脏累苦险,甚至根本就不懂什么是正己烷,什么叫职业病。与那些明知一些小矿山大小事故不断,随时可能丧命,却依然前仆后继的打工者一样,他们都是为生活所迫。
我也不屑于谴责不法厂商的利欲熏心,因为种种抨击根本对其毫发无损。安加鞋厂没有按法规标明胶水成分、危害性及急救处理办法;没有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生产车间没有通风管道;有毒无毒作业场所混在一起;员工所戴的胶水手套和棉手套都不符合要求———而这却是一个有着10年历史、通过了ISO9001认证、产品销售到欧美地区的鞋厂。不法厂商不惜隐瞒事实真相,不惜放弃安全保护措施,据说仅仅是为了节约成本。为了利益而漠视打工者的生命安全,似乎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正因其普遍性,才显得更为可怕和可悲。
让我想不通的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熟视无睹。早在上世纪70年代,《广东省劳动卫生安全条例》就对职业病的预防提出了“三同时”的要求,即凡是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有有毒、有害物质的,设计的同时要考虑卫生设施,施工建设的同时要落实预防设施,使用的同时要启用预防职业病的设施。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冯鎏祥说,长期以来,几乎没有人对这个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主管工业、企业的经贸委在审批企业时很少考虑职业病防治的有关内容;各基层的市县政府不够重视;主管工程建设的建设厅也不太重视,有关条例也就容易成为空文。尽管冯副厅长很注意遣词用句,但我们还是读出了政府职能部门的麻木不仁。
时下我们并不缺乏法规制度,缺乏的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依法办事、忠于职守,缺乏的是职能部门与老百姓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心息相通。在企业生产带有原始积累的无序与野蛮的环境下,我们不指望厂商尤其是不法厂商会真心实意地保护打工者身心安全,但我们对政府职能部门则寄予厚望。可一旦政府职能部门也惟利是图、漠视生命,打工者的生命安全就失去了最后的保障,他们就不知道还将得什么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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