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面世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给人们吃下的一个“定心丸”是: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们将由德高望重、水平高超、身世清白的医疗技术专家们组成。
入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要求是: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常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故虽没有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过,但符合其他条件的,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专家库成员候选人将由医学会进行审核,合格者予以聘任,并发给中华医学会统一格式的聘书,聘用期为4年。如果专家库成员出现健康、受刑事处罚或变更受聘单位等问题时,医学会将以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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