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使得患者的权益得到了维护,其中“病人有权复印病历”的规定,更让不少患者拍手叫好,近日,天津本市各大医院纷纷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各项规范政策,加强自律管理,以期减少因病历问题而造成的医患纠纷。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本市各大医院的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市民。
医院表示:必须加强自律
天津市总医院申长虹副院长告诉记者,针对《条例》中的规定总医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医院规定病历不允许随意涂改,需要涂改的病历必须由上级医师用红笔批改;每份出院病历必须由院病案管理科进行复检,根据书写打分,并与奖金挂钩;医务处可突击检查住院病历。二中心医院医务科的负责人表示,针对《条例》中提到的病人可以复印病历这一点,医院将在以前的管理基础上,对病历进行更严格的管理。医院统一病历规范,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准确、各级医生签字不可错漏,并且和奖金挂钩。病历的检查主要有三种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对相应的医生罚款20元;每周进行一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对相应的医生罚款100元;病人出院后,还要由专职医生进行终末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对相应的医生罚款50元。各医院表示,“患者可复印病历”给医院带来压力,因为,病历管理不规范会让医院“吃官司”。
病人表示:患者更有知情权了
记者在天津市总医院的住院部采访了一位病人,当问及对复印病历的看法时,病人表示很支持国家的这个规定,这给以后求医和治疗都带来了很大方便。病历过去都是由医院或者医务人员掌握,病人比较难取得各种相关资料,现在规定,病人可以复印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检验单。以后就医只要出示这些病历,治疗医生就可以了解到病人以前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检查,真是又省时间又省钱。
专家表示:
“高风险”手术可能没人敢做了
天津市总医院申长虹副院长对记者说,很多医疗纠纷都是因为医院和患者之间沟通不够造成的。如果真是因为医院在医疗上处理不当,医院自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有很多医疗纠纷都是由并发症造成的,因为医学科学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高技术的领域,存在很多未知数。而且,一些病人有特殊体质、过敏体质,比如吃这个药99%或者99.9%的人都没有反应,而另外0.1%或者0.1‰的人,就有反应,还可能造成伤害,像这种情况应该客观地、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分析,不属于医疗事故。另外还有一些,无法避免的或者目前医学发展还不能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定为医疗事故。这都需要医院和患者之间多沟通,互相理解。现在总医院要求医护人员要以“安全”为前提,工作中把握医学书里的理论依据,保护自己不被起诉。
有关方面的专家表示:《条例》出台以来,非常担心以后探索性、创新性的手术(风险大的手术)少了。因为这些手术的技术含量比较高、风险也较大,而其理论依据即相关书籍一般要到5年后才能面世。因此,一些医院很可能从安全角度考虑,减少这类手术数量,这对医学发展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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