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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监局着力打造药品广告监管责任体系

http://www.enorth.com.cn  2002-08-16 18:22
 

 
 

哪些药品不能作广告?

 
 

  2002年以来,四川省药监局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药品广告问题,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打造药品广告监管责任体系,筑起了一道查处虚假药品广告的屏障。该局首先明确提出药品广告审查和监管必须遵循的7项原则,即:事前必须审批;广告内容必须以说明书为准;药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非药品广告不得涉及药品宣传;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获得广告批准文号的广告内容必须公告;覆盖面宽的新闻媒体必须重点监控。其次是狠抓三个落实:一是责任落实到人,省药监局指派专人审查广告,市、州药监局各确定一名广告检查员,做到了责任清、目标明;二是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药品广告的审批,使药品广告的审批、撤销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监控落实到点,提出了强化药品广告审批前、中、后的监管意见,专线安装了药品广告审批监督管理系统,对有问题的药品广告及时提请工商部门查处。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局共受理药品广告808份,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656份,驳回药品广告152份,提请工商部门查处107份,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6份,收缴伪造的外省药品广告审查表16份。各地药监部门积极配合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广泛开展了以“反误导、打虚假”的集中专项行动,对当地报刊、电视台、电台、户外广告、宣传资料、印刷品广告进行了检查,收缴各类违法印刷品广告30万余份,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969件,处罚金额达140万元。专项检查有效地遏制了非法发布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稿源: 国家药监局   编辑: 樊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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