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卫生局近日将在全市各大医院中推行面向患者的“医务公开”活动,让广大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法、用药情况、治疗价格,由患者自己选择医生进行医治。本市将在一中心医院和二中心医院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
卫生局要求各大医院在对本院职工进行“院务公开”的基础上,面向患者实行“透明医疗”制度。其中包括:患者有权选择医院;患者有权在自己所就诊的医院里选择医生为自己治疗;患者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患者可以针对自己的手术方法询问医生等。
-透明医疗制度
-患者有权选择看病的医院,医院不能强留不愿在本院医治的患者;
-患者有权在自己所就诊的医院里选择医生为自己治疗,包括主治医师、主刀医师、麻醉师等;
-患者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患者可以向自己的治疗医生了解自己的病情、自己所接受的治疗的名称和作用、医院为什么给自己采取这种治疗;
-患者可以针对自己的手术方法询问医生,自己为什么进行这种手术,手术中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手术可以达到的治疗效果;
-医院必须为患者提供治疗费用清单,包括各项治疗的费用,其中病房要做“每日清单”,每天无论患者需要与否都要向患者提供当天的费用清单;
-在药品方面,病人可以了解自己所用的药品名称,是否还有疗效更好、价格更便宜的药品可以使用;
-在病历方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如果提出需要复印病历,院方必须提供客观病历供病人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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