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据记者从天津市儿童医院、中心妇产、医大总医院、二附属、眼科医院5家医院发现,几家医院的大夫在书写病历时都格外仔细和小心。
记者在对这几家医院采访时,大多数医生都表示,现在医院对病历的书写要求越来越严格了,以前写病历时为了图快经常连笔,有时开处方时,许多药品的英文名称都一笔带过,现在写病历时可不敢这样了,都必须一笔一画,写错的处方不得擅自涂改,必须由上级医生用红笔修改。儿童医院的一位大夫说:“为了写好病历,我提前一个月在家练习书法。”据医大总医院一位大夫介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要求,病人可以复印客观病历,而这病历有可能成为将来患者投诉医院的证据,因此院方和医生一点都不敢马虎,大多数医院为此还成立了病历督察小组。据了解,市妇产科医院已经在病案室和图书馆设置了复印机,供患者复印病历,并在全员范围内再次强调病历书写规范,规定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二中心医院由以前的每月查一次病历,改为现在由督察小组每天检查一次。
在采访中,很多患者表示了对新《条例》的欢迎,很多人都把可以复印的那部分病历进行了复印,“其实我也看不懂,只是为了以后有个保障。就是为了安全感吧。”但很多人都对做手术自己签字的要求表示了担心,“我的心理素质不好,这样做会加重我的心理负担,会对病情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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