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从九十年代初开展至今,通过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社会的共同参与,尤其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广大基层卫生工作者锐意改革,更新观念,抓住机遇,大胆实践、敢于创新,在探寻适合中国国情和天津市实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道路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使天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欢迎,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建设,以及推动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发展回眸1997年1月,时任天津市市长的张立昌同志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作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专题发言。
1997年7月,天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中共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这是全国第一份由省级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性文件,对天津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和推动作用,天津的社区卫生服务上作也因此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1998年10月,中央文明办、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联合在津召开了“全国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树立文明行业新风现场经验交流会”、会上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天津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先进经验,以及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最著成果。
2001年6月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就今后五年天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发展思路以及完善投入和补偿机制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结合机制等关键问题提出指导和实施意见。这是天津市第二次由市政府下发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天津市委、市政府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认识高度和决策力度。
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原卫生部陈敏章部长、卫生部张文康部长、王陇德副部长和彭玉副部长均来天津考察调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国28个省市、106批团组和WHO神户发展中心等国外医疗组织都曾来津参观、学习、交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李岚清副总理到天津视察工作时,充分肯定了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做法,要求天津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领导多次来津调研考察,给予具体指导,使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不断深化。
2、构建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功能逐步完善。天津市中心城区和滨海三区的73所一级医院和承担辖区预防保健任务的13所二级医院己全部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设立了28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已占居委会总数的95%,滨海三区覆盖率拓展至50%,为967859户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重点人群群康档案的建立率和使用率达90%,社区主要慢性病病人管理率达80%,与175286户居民家庭签定了家庭保健合同;有40所基层医院转型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基层医院总数的53%,今年年底将100%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蓬勃发展,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欢迎,几年来,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率始终在90%以上。
3、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加快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和巩固了以学历教育和毕业后教育为核心、岗位培训为重点、继续教育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成立了“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建立了全科医学社区和临床培训基地,组成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协调的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初步形成了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网络。“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自开展全科医学学历教育以来,已培养全科医学专科医师245人;结合天津市全科医学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对要求晋升全科医学技术职称的医师进行晋升前培训,培训人数达512人;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全科医学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目前,已通过审评考试认定的全科医师人数为367人,其中高级202人,中级165人;按照卫生部科教司颁布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实施对现岗人员的系统化岗位培训,现已有621名学员通过全市统一考核,成为接受部颁标准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在天津医科大学设立了“全科医学硕士课程教育班”,录取了22名具有大本学历的现岗全科医师;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高级研修班培养计划;经考核录取了27名已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一定英语水平的学员,力争培养一批天津市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的高层次人才,成为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后备力量。
4、强化规范管理,着重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和设备的准入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全科医疗站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市卫生技术全科医学主任医师审评标准》《天津市卫生技术全科医学副主任医师审评标准》《天津市卫生技术全科医学主治医师审评标准》
《天津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评价指标及评估体系》
《关于基层医院向全科型社区医院转轨转型的若干意见》
《关于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制度的指导意见》
《天津市基层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转型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暂行管理办法》
《大津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
《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审批登记办法》
《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审评标准和办法》(天津市卫生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