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药监局获悉,针对国家药监局发出的整顿目前药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从今日起市药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专项监督检查清理,对销售使用过期药、篡改药品生产批号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最近河北省宏宝药业有限公司更改过期药品生产批号、生产销售劣药事件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次,市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药品专项监督治理,将全面清查并监督销毁过期失效药品。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现有的药品都在此次清查范围内,尤其重点清查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一旦发现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2001年12月1日之前出厂未标注有效期的药品,将立即封存没收并销毁,并重点打击违法更换药品包装、篡改药品生产批号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此外,本次检查清理还将加强对小容量注射液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要进行跟踪检查,防止企业出现认证后放松生产质量管理的情况,对经检查发现未按GMP要求组织生产的,将坚决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正在进行GMP改造的,将加强监管,发现违法生产、销售过期失效药品、更换包装或生产批号的,坚决严厉查处。按照国家药监局规定,2002年年底前所有小容量注射液生产企业必须达到药品GMP标准,自2003年1月1日起,未通过GMP认证的小容量注射液一律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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