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院长吵架的少了,去市医学会申请鉴定的多起来了。自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宁波人对医疗纠纷渐渐由“冲动”变得“理智”。
记者昨天在宁波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看到,受理鉴定的热线电话响个不停,还有不少人前来咨询,工作人员不得不加班加点。据介绍,市医学会自10月初开始正式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来,不到两个月,就有36例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就是说,平均不到两天就有一起申请鉴定。其中,宁波市医学会已正式受理鉴定16起,其中4例已通过鉴定,1例被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与市医学会热闹场面不同的是,二院、一院等多家医院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院领导门前则清静了不少,上门吵吵嚷嚷的明显少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宁波市医学会副会长王德扬认为,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为双方提供了多条开放式的途径自由选择。患者认为有理的话,除了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外,还可以上法院、请求行政调解、双方协商解决等。市二院毛亚伦副院长则认为,这也是因为医院加强了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和规范,同时在服务中让病人有了更多的知情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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