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8日,延安市宝塔区万花乡派出所民警到一对夫妻家收缴黄碟与当事人发生冲突的事件,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12月31日下午5点半,该事件当事人李晓凤(化名)搀着丈夫张磊(化名)走出了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的大门。不久前,他们刚刚同宝塔区专门成立的协调小组就有关人员赔礼道歉、补偿张磊的医疗费及误工费、对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经办人员给予处理等方面达成了协议。
历时4个多月的“夫妻看黄碟”风波在2002年的最后一天终于有了结果。
早已停业的小诊所
距派出所仅100米
2002年12月28日,延安市宝塔区万花乡。
万花乡派出所旁有一排热闹的邻街小店,张磊的小诊所就在这排小店的最后一间,距派出所仅有不到100米的距离。此时的小诊所门窗紧闭,与旁边人来人往的杂货店、药店和理发店比起来,显得格外冷清。路过小诊所的一位当地人告诉记者,这里已经好长时间不开门了。
“好长时间”是从去年10月21日开始的。8月18日的“夫妻看黄碟,民警查上门”风波过去两个多月后,张磊突然被宝塔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带走,随即以“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直至11月5日才被取保候审。回家后,张磊神情呆滞,行为异常,被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精神神经科诊断为“急性应激性障碍”,至今仍未康复。
小诊所就是从那时起开始“荒凉”的。
敲开小诊所侧面的木板门,张磊的老母亲将记者迎了进去。由于张磊病情一直不见好转,老人显得非常憔悴,她一边向记者念叨着自己惟一的儿子的病情,一边领记者看了这家简单的诊所。诊所有三间屋子,临街的那间诊室显得非常凌乱,药架上散放着的药品上落了许多灰尘。门关得紧紧的,还用一辆自行车从里面堵住。8月18日夜,前来收缴黄碟的万花乡派出所民警就是从这扇门进入诊所并同张磊发生冲突的。另外两间,一间是简易的病房,一间是张磊和新婚妻子李晓凤的卧室。卧室的窗子用红绒窗帘遮得严严实实。窗对面的山坡后就是毗屹堵村,李晓凤家住在那里。
张磊和李晓凤结婚后,在村里租了间窑洞做新房,那间窑洞和小诊所就成了他们临时的家。
那盘黄碟只看了一半
“我不愿想过去的事”
见到记者,李晓凤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愿想过去的事,想起来就难过。”
对李晓凤来说,这4个多月发生的一切像一块一触就痛的伤口。张磊的病会好吗?事情会得到公正处理吗?面对整日神情恍惚,一语不发的丈夫,新婚的李晓凤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她强打起精神,向记者回忆2002年8月18日发生的那段不愉快的经历。
“那天下午两点多,开理发店的邻居马二毛(化名)来到小诊所,借给我们三张光碟。张磊顺手接了,放在门上面的柜子里。晚上10点多,张磊拿出碟来放,碟的内容是一个外国女人在沐浴,画面上没有男人。看了一半,我们关上电视和影碟机睡了,这时大概是10点40分左右。”
11点左右,有人敲门说要看病。张磊的父亲在前屋睡觉,听见喊门,就起身开门,刚把门上面的插销拉开,下面的暗锁还没来得及拉,就有四个人撞进来,把他推倒在靠墙的椅子上,然后直奔张磊和李晓凤的卧室。李晓凤回忆说,这四个人当时都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警证和搜查证。
“我们当时睡得迷迷糊糊,屋里还亮着暗灯,一个喝了酒的矮胖男人说:‘有人举报你们看黄碟,快起来!’当时我们都没有穿衣服,他上来就揭开被子,这时另外两个人去取碟,还要抱走电视机和影碟机,张磊拉过一条裤子刚穿了一半,他赤脚下床不让拿,一个高个胖子抓住他的头发,将他反剪着手按在床上。”
高个胖子和矮个胖子对张磊一阵乱打,张磊挣扎中好不容易挣脱了一只手,抄起窗户旁一根约1米长的棍子抡起来,打伤了民警尚继斌的左手。李晓凤见几个人打自己的丈夫,就胡乱套上衣服上去拉架,这时不知他们四人中的哪个人叫来了万花乡派出所所长贺红亮。李晓凤说,她是事后才知道他就是所长的。
“贺红亮进来就抓住张磊的头发,用拳头打他的脸和脖子,打完后问那四个人:‘带手铐了吗?’四个人说:‘没有。’他又问:‘带绳子没有?’四个人也说没有。贺红亮说:‘那就带走!’我上去拉住他们,不让带走,被一个瘦个子反剪住手,高个胖子和矮个胖子就架着张磊出了卧室。”
在这期间,张磊的父亲一直被来人挡在卧室外面,见自己的儿子被带走就上去阻止,瘦子放开李晓凤,反剪着张磊父亲的手,将他一起带出门,出门后还踢了张磊父亲屁股两脚。当晚,老人被放了回来。
“他们把我和儿子带到万花乡派出所,一路打(张磊),到了‘里面’还打。贺红亮把书本垫在张磊胸口,用拳头打他。”老人对记者说。
见丈夫和公公被带走,李晓凤赶忙打电话叫来亲戚一起赶到派出所,看到张磊坐在椅子上弯着腰,已经被打得吐了一地。贺红亮告诉李晓凤说,他们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当李晓凤的三哥质问为什么把人打成这样时,贺红亮说:“把人打死了,一切后果由我自负。”他还对后来赶来采访的媒体记者说:“谁让你来的?没经我同意就来?”
8月19日,在缴纳了1000元暂扣款之后,张磊被放回了家。张磊的母亲心疼地说,张磊回来后,头上、胸口、腿上和背上都能看到被打过的黑红色伤痕。在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颈、两肩、胸壁、双膝)。
目前已被延安市公安局内部做出待岗处理的万花乡派出所所长贺红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肚子委屈:“那天晚上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说有人放黄色影碟,你们管不管?民警就去了。我们接到举报就必须出警,再说,我认为那个小诊所是公共场所,不能算是‘家’。我们处理的不是夫妻看黄碟的问题,而是来收缴黄碟的。淫秽物品就应该收缴,放在家里不看也应该收缴。”
贺红亮不断强调民警也受了伤,对自己和民警动手打人以及民警当日未穿警服的事始终只字未提。
两个月后突被刑拘
十六天后又被释放
张磊被放回了家,因为看黄碟而在邻里间引起的风言风语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平息。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小诊所照常营业。由于张磊为人细心负责,来诊所看病的人一直都很多。9月22日,已于7月份登记的24岁的张磊和22岁的李晓凤举行了婚礼。
然而,事情并没有过去。10月初的一天,由于下大雨,李晓凤姐姐的同学和到小诊所收缴黄碟的民警尚继斌打了同一辆出租车。她向记者回忆道:“我当时随口问,你们准备把事情怎么处理?尚继斌回答说,准备劳教三年。”
李晓凤的姐姐听到这个消息后说:“不可能吧?钱都交了。”
10月21日下午两点,公安宝塔区分局治安大队突然将张磊从小诊所带走,随后以“涉嫌妨害公务”将其刑事拘留。此时,距8月份的“黄碟事件”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10月28日,公安宝塔区分局向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材料,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张磊。11月4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做出不予批捕张磊的决定,发回公安分局补充侦查。11月5日,被刑拘16天的张磊,被宝塔区公安分局以取保候审的形式放回家。12月5日,公安宝塔区分局以“案件撤销”为由,解除了对张磊的取保候审,1000元暂扣款同时返还当事人。
为什么事隔两个多月后张磊突然被刑拘,16天后又被放回家?为什么公安宝塔区分局报请批捕张磊,后又将案件撤销?万花乡派出所所长贺红亮给记者的解释竟然是:怕媒体乱炒,为缓解矛盾。
“8月19日早上,我将情况向宝塔区公安分局的魏士平副局长进行了汇报。20日,我到分局开会,因为当时这件事已经被媒体炒作,局里决定慎重处理。我建议交宝塔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处理。治安大队在调查一段时间后,认为够刑事案件。我还亲自到宝塔区检察院,和批捕科的冯根平科长进行探讨。一个星期后,他给我打来电话,说他个人认为够刑事案件,宝塔区检察院的张营祥检察长和延安市检察分院批捕处的同志也这样认为。”
至于为什么事隔两个多月后才被刑拘,贺红亮的解释是:检察院前后就拖了十几天,又赶上“十一”放假。他向记者强调:“我们对案子的处理是很慎重的。”
贺红亮有些气愤地表示:“我可以坦然地说,撤销案件就是怕报纸和网上乱炒,是为了缓解矛盾。”宝塔区公安分局的魏士平副局长也有些不平地对记者说:“这是为迎合‘大众心理’。”
而一直对该案进行追踪报道的陕西某报社记者在电话里坚定地说:“案件被撤销了,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对上级做出的待岗处理的决定,贺红亮显得有些不服气。“我犯了哪一条错误?”他不屑地对记者说,这不过是象征性地处理一下。“这个所长我还是要当的。”
李晓凤态度则很坚定:“要是仅对他进行待岗处理,我们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还有一件事很值得一提。11月7日,也就是张磊被取保候审后的第二天,一个匿名电话突然打到了李晓凤的三哥家。当时是下午两点多钟,一个男子在电话中威胁道:“这个案子已成‘铁案’了,你们要是再继续纠缠,就把你们全家一网打尽!”李晓凤的三哥追问:“你是谁?你是谁?”对方把电话挂断了。
而在李晓凤所有的兄弟姐妹中,只有三哥家的电话没有来电显示。
“那时候就决定一定要告了。”李晓凤对记者说。
现在他见到生人就害怕
“我要一个健康的丈夫”
去年11月5日下午4点半,被刑事拘留16天之久的张磊终于走出了公安局宝塔区分局看守所的大门。这16天,对一直没有见到他的家人来说显得格外漫长。李晓凤说,那些天她病了,头疼得非常厉害,嗓子发哑,一急躁就浑身发抖。而张磊的老父亲和老母亲,更是日日牵肠挂肚。终于盼到张磊被放出来,却发现他的精神有些不正常了。
李晓凤的姐姐回忆说:“出来后我问他,挨打了吗?他摇摇头说,没有。他当时看上去有些呆,但还可以说话。”
6日,张磊被家人带到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检查,被初诊为出现精神障碍。当时家人以为他只是受了些惊吓,过几天就没事了。7日,李晓凤和姐姐带着张磊到市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张磊显得非常恐惧,他蹲在地上不住地发抖,把自己的手指头都咬破了。从那时起,张磊就再也不说话了。
张磊的老母亲流着眼泪对记者说:“他平时就呆呆的,见到生人就害怕,用手抱着头缩起来,有时还把手指头咬破。”
8日,张磊住进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又因负担不起医疗费于12日出院(4天共花去1000余元)。记者见到医院的病历上写着:患者精神受刺激后出现精神异常,表现为不眠、发呆,有时哭笑无常,感到害怕,恐惧,生活不能自理,反应迟钝,有自伤行为,有时捡烟头吃……问话不答,不能进行有效交谈,情感淡漠,精神运动抑制,自知力不全……出院诊断:急性应激性障碍。
张磊住院期间的主治医生、神经精神科的薛艺东大夫对这个病人还记忆犹新:“他当时住在医院住院部5楼的神经病房,看见什么人都害怕,看见铁窗也害怕。他经常蹲在墙边的地上,不敢抬头,像是认罪的样子,两只手也总是不自觉地‘铐’在一起。”
记者来到公安局宝塔区分局看守所了解张磊刑拘时是否受到刺激,高所长说,张磊在所里很好,没有异常,出去的时候也很正常。听说张磊已经出现精神障碍,不能说话了,高所长显得很生气:“说他有精神障碍要有法医的鉴定。他不说话了?百分之二百装的!”
此时的张磊正躺在租来的窑洞新房里昏昏沉沉地睡着。墙上贴着大红双喜字,床旁摆着一束玫瑰花,床头放着盐酸氟西汀片、益脑胶囊、镇脑宁等药品。醒着的时候,他总是躲开屋里的人呆呆坐着,神情恐惧而忧郁,仿佛深陷在某种深远的回忆中不能自拔。
已经心力交瘁的李晓凤说:“我现在最想的是给张磊看好病。我需要一个健康的丈夫,像以前一样。”
达成协议赔偿3万元
警方希望小两口“奔小康”
去年12月5日案件被撤销后,张磊和李晓凤家多次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有关人员赔礼道歉、补偿张磊的医疗费及误工费,并对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经办人员给予处理。他们将案件的实际情况写成文字材料,两家14口人分别在上面按了手印,表示所叙述的均为事实,他们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去年12月31日下午,宝塔区检察院三楼一间办公室里,由延安市宝塔区政法委张副书记,宝塔区政府办公室雷主任和宝塔区信访局陈局长组成的专门协调小组同张磊、李晓凤的代理律师———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向阳律师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商谈。双方最终在4个方面达成了协议:由宝塔区公安分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当事人医疗费及误工费人民币29137元;对办理本案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本协议为一次性处理协议,一经调解各方签字后即生效,任意一方不得反悔,更不得引起任何是非。
公安局宝塔区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孙书记诚恳地向张磊和李晓凤进行了赔礼道歉:“这件事情是(万花乡)派出所的事情,但派出所是分局的分支机构,分局对此事也有责任。这也算我们的一次教训,我们要认真剖析案情,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对当事人造成的痛苦非常内疚,今天向你们赔礼道歉。你们两个还年轻,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希望你们今后好好过日子,奔小康。”
最后,孙书记还说“请相信我们会对案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做出处理,并且会有一个结果。”
李晓凤哭了。历经4个多月,2002年的最后一天,这场风波终于有了一个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