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肺炎病例符合下列标准的其中1条可诊断为非典型肺炎的重症病例:
1.多叶病变或X线胸片48小时内病灶进展>50%
2.呼吸困难,呼吸频率>30次/分;
3.低氧血症,吸氧3-5升/分条件下,SaO2< 93%,或氧合指数<300mmHg。
4.出现休克、ARDS或MODS(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备注:
1.密切接触是指护理或探视非典型肺炎病例、与病例曾居住在一起(包括住院)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和体液。
2.非典型肺炎流行区是指有原发非典型肺炎病例,并造成传播的地区,不包括已明确为输入性病例,并由该输入性病例造成一定传播的地区。
3.病人可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全身酸痛、乏力、胸痛、腹泻。
4.排除疾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要注意排除原发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肺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肺部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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