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保护流动人口身体健康,日前,天津市卫生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天津市流动人口预防控制非典工作。
通知要求,区、县卫生局要与区、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紧密配合,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口来源和流向。社区医疗单位与街、乡、镇管理服务站要互相沟通信息。要了解来自重点疫区的流动人口和曾经往返于重点疫区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好医学观察和监测工作,做到逐人排查,发现可疑病例立即送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对确诊或疑似非典病人应及时向所属区、县卫生防病部门报告疫情。区、县卫生防病部门应组织社区医疗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将用工较多的单位和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列为宣传重点。动员流动人口要坚守岗位,避免往返流动。区、县卫生防病部门做好消毒的指导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招收流动人口较多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及宿舍做好消毒液合理配制,做到科学用药,达到消毒效果。同时将流动人口预防控制非典工作列入2003年流动人口卫生管理的重点工作,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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