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简化参保手续,方便就医,已与天津市首批11家定点医院实现联网。在此基础上,社保中心将逐步扩大与定点医院联网范围。联网后,参保人员住院就医时,可直接在医院办理手续。目前,首批与社保中心实现联网的定点医院是:二五四医院、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医一附院、第三中心医院、第四中心医院、胸科医院、天和医院、肿瘤医院、第三医院、南开医院、安定医院。据介绍,参保人员到与社保中心联网的定点医院就医时,要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到医院专设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填写就医登记表,经审核后,对于符合医保规定的,即可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按规定预交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后即可住院治疗,出院后,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费用,由医院与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办理结算手续。参保人员遇有上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转诊转院、《医疗保险证》、《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上姓名有误等情况时,仍需到本人所属社保分中心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或办理转诊转院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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