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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最近抽查发现,一些水果罐头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增加产品的“新鲜”度,大肆违禁过量添加对人体有危害的甜味剂糖精钠和防腐剂苯甲酸。质监部门就此提醒消费者,购买水果罐头应认准品牌,当心食用添加防腐剂的产品危害身体健康。
水果罐头是以新鲜水果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罐类保鲜食品。江西质监部门此次共抽查了全国各地30家水果罐头生产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合格9批次,抽样合格率仅为30%。水果罐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违禁添加防腐剂和甜味剂糖精钠。质监人员在广西南宁蒲庙罐头厂生产的“周字”牌荔枝糖水罐头、福建莆田华亭高阳罐头厂生产的糖水罐头、福建漳州市龙文区利达罐头厂生产的糖水荔枝罐头、云南昆明市官渡区南洋罐头厂生产的菠萝罐头、山东平邑享通食品厂生产的雪梨罐头等产品中均检出苯甲酸或糖精钠,这些罐头被判为质量低劣产品。
专家分析认为,不合格产品主要是由于一些生产企业设备简陋,在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为使产品不变质而违禁添加防腐剂苯甲酸;一些生产企业惟利是图,为节省生产成本,用糖精钠代替糖生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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