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始,任何人想在上海开个饭菜店的话,没有50平米的营业面积,你别指望领取《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此路不通,改投别家吧。按拟定措施,最迟明年6月底以前,现有小饭店也必须按此规定改建,否则红牌出局,于是整个上海市三分之二,总数达几万家的餐厅被搁到悬崖边上,以十万计的劳动者手上的饭碗在摇摇欲坠。
卫生部门所以出台这样的硬性规定,据称是为了“完善餐饮店的卫生条件,以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公共卫生肯定是很重要的,但能否更好的做好公共卫生与饭店的经营面积有很大关系吗?如何解释近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中毒事件基本都发生在大饭店?
为公众卫生着想,卫生部门强调规范化的加工流程没错,但你从严管好加工流程不就得了吗?管人家经营面积做什么呢?就算人家的店面只有25平米,但人家愿意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你的流程标准做好饮食卫生,就算剩下很小的空间只能摆三两张桌子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实际上在非黄金路段,排档还是主流,店面实在不大,因为市场需求只要求这么大。你逼人家扩大营业面积,没有相应的客源增加,这个生意怎么做下去?
上海市三分之二的餐厅达不到这一规定是历史即成事实,相关部门要提高准入门槛也不能不顾及现实的可行性。只要花钱,改建店内布局还可以办到,增加经营面积怎么做到?从现在到明年6月,上海市会平空冒出几万间经营面积五十平米以上的店面等着人来租买?
事关几万家餐厅的生死,涉及以十万计的劳动者的就业,对公众的日常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毕竟,平民百姓居家过日子,经常打交道的多数是这些小店,可以说关系重大,卫生部门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否该屡行听证程序呢?只征求行业协会的意见肯定是不行的,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行业协会不够规范,小型饭菜馆在协会内的发言权是很微弱的,不充分考虑当事者的实际因难,勉强出台过高的行业标准,相关规定很难不流于形式。
卫生部门说到底就是管卫生的,对于份内的工作,你越严越细,公众越放心,但在达到你的标准之后,以多大面积经营是人家自己的事,你越权强行干涉已经理不正言不顺,偏偏还用法定的发证权利威逼别人不这样做不行,是否太过霸道了?类似这种无视客观实情,粗暴干涉市场主体自由经营权的行为,国内其它地方不是没做过,但鲜见有取得一定效果的。
比如湖南、湖北两地的疏菜超市越办越多,本来与传统菜场相安无事,有关部门偏偏以加强管理,维护公共卫生为借口说要取消传统菜场,全部实行超市化,但是否每个人都能接收超市的价格,是否每个人都满意超市供应的菜的质量呢?喊了一阵后,最终偃旗息鼓了,部门无理干涉市场主体的具体经营行为,结果大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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