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关于“国务院责成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在2003年内组织两次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及《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174号)关于“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的精神,2003年11月上旬督查工作开始进行。
本次食品督查的内容为:
1.各级政府对食品放心工程组织部署情况
(1)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2)牵头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3)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工情况;
(4)“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2.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1)食品放心工程贯彻落实情况,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2)成功做法及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3)食品源头污染治理情况:蔬菜有机磷等农药残留的整治情况;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情况,氯霉素污染是否得到控制;畜产品使用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情况,特别是“瘦肉精”的查处情况;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的建设情况;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速测及采前检测和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检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4)食品生产行为、流通渠道规范情况:规范食品生产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情况;生产企业出厂前检验情况,是否做到不合格不出厂销售;对食品添加剂及有害添加物的监督管理情况;食品批发市场整治情况;重点食品品种专项质量抽查情况;规章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严格进货渠道制度,检测检验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
(5)食品流通企业规范情况:食品流通企业建立食品购销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台帐制度以及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情况;食品流通体制改革情况(“农改超”、农贸市场退路进厅情况);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农副产品绿色生产示范单位建立情况。
(6)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学校食堂卫生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情况;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所有学校食堂是否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的结果如何。
(7)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查处情况:无证照生产、经营取缔情况;案件查处情况;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8)生猪屠宰整治情况:生猪定点屠宰情况;规范生猪屠宰、肉制品流通、销售采取的措施;打击私屠乱宰情况。
(9)诚信体系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推行诚信制度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行业协会、学会建立企业自律制度情况;企业承诺制度的建立情况。
3.宣传情况
(1)在宣传舆论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计划方案;
(2)当地人民群众对食品放心工程了解的程度。本次督查采取听取地方政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协会、学会,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人员的意见;实地考察,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查看有关纪录、询问各项制度要求的落实情况等方式。督查工作结束,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撰写督查报告,上报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