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富顺县赵化镇光第中学暴发的甲肝疫情,经省卫生厅督办组查证,目前已有处理结果:对光第中学及有关责任人并处罚金4.8万元,对赵化镇中心卫生院处以罚款5000元。
据报道,督办组同时责令自贡市卫生部门对监督不力、监测不到位的富顺县卫生部门以及赵化中心卫生院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经四川省卫生厅督办组查实,光第中学食堂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食堂卫生状况较差、卫生设施差,水源的选址、水质均未通过检测,经专家多次亲临现场流调和分析,认为甲肝发病系校内井水污染为主的混合型传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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