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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通知: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http://www.enorth.com.cn  2004-04-12 10:32
 

 
 
 
 

  自五月起,全国各药品零售企业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这是记者近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发的通知中获悉的。通知中还明确: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规定剂量凭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处方销售该类精神药品,禁止超剂量销售、无处方销售。

  据悉,按对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程度不同,精神产品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主要包括咖啡因、杜冷丁等47种药品,第二类则包括安定、巴比妥等72种药品。尽管第二类精神药品危害程度次于第一类,但长期服用或过量服用也会成瘾并导致人体产生药物依赖性。上海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杜文民告诉记者:“由于像安定这类安眠药主要靠人体肝脏转化,并经由肾脏排除,因此过量服用会增加肝肾功能的负担,而未成年人服用安眠药所引起的副作用会比成年人严重得多。”此外,由于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耐药性,长期服用者会不自觉地增大药量,从而导致如精力难以集中、反应迟钝、记忆力减退、食欲不佳等各种副作用的产生。

  尽管近年来并未出现严重的未成年人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现象,且在控制向未成年人销售安眠药方面一直做得不错,但仍不乏有少数中学生,尤其是临近升学考试的毕业生因过度紧张导致失眠,最终“求助”于安眠药。杜主任告诫说:为防止未成年人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学校应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学生传递安眠药的相关知识;家长也需提高警惕,勿随意置放安眠药,以免孩子误食。未成年人如果的确存在睡眠障碍,可尽量采取心理疗法、自我调节疗法等缓和方式加以解决。

 
稿源: 解放日报   编辑: 樊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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