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由天津市率先推出的单病种结算收费医疗服务已得到卫生部的认同。日前,卫生部专门下发文件将本市与辽宁等其他六省一起列为全国按病种收费的试点省市,以期通过这一试点,探寻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捷径。
为降低医疗收费,1995年本市黄河医院就进行了单病种结算方式的尝试,医院按照病种制定封顶价格,患者所有的治疗费用都包含在里面。实行这种收费制度后,病人如果因为单一疾病入院,经过医生检查没有其他并发疾病,就可以选择单病种收费方式,并签订《单病种包干治疗费用双向监测协议书》,缴纳相应的费用。病人治疗中出现问题,医疗费用超过了协议书规定的标准,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患者不痊愈不用出院。据介绍,截至目前,黄河医院推行的单病种数量已从最初的3个发展到现在的106个,患者的医疗费用比同类疾病减少了15%至30%。继黄河医院以后,宝坻区人民医院、宝坻区中医院等多家医院也推出单病种收费,涉及的常见病种有近20个。
卫生部办公厅在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建议,试点省市在选择按病种收费的试点病种时应优先考虑疾病发生频度较大,即常见病和多发病;疾病的经济负担较重,即在疾病频度相同的情况下,选择费用较高的病种;而且病种的临床治疗效果应比较明确。目前,市卫生局已经按照这一精神对医院“单病种结算”的收费方式进行进一步调研,已经取得的经验也将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以降低患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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