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社保中心获悉,自本月起,本市将优化医保结算操作程序,缩短医疗费报销周期,社保中心将在接到单位报销单15个工作日内划拨医保费,并在全市医保定点医院中推行住院医疗费网上结算制度。同时,对群众的咨询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
-每天接受申报医保费15日内支付
从本月起,将参保单位每月1至10日集中申报改为每天接受参保单位申报结算,增加预约申报、上门服务等措施,保证从接到单位报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含双休日,共21天)内完成审核支付,把医疗费划拨到参保人员单位账户上。
-定点医院网上申报审核不超一周
为加快审核报销速度,市社保中心正在与各医院加强联网,今年底,将实现所有定点医院的网上申报结算。同时,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对定点医院的网上申报随传随接,7日内审核完毕,每月8日、25日前,两次向定点医院划拨报销的医疗费。当前仍以报盘申报结算的定点医院,每月26至30日申报,下月25日前,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将把报销的医疗费划拨到定点医院账户上。
-首问负责制7日内处理群众问题
目前,本市社保系统各单位都设立了咨询专岗和专线咨询电话,各经办服务窗口设咨询服务值班人员明示牌。自本月起,当班人员接听电话、接待来人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到底。对群众的咨询和反映的有关问题,能够当场回答的当场回答,不能当场回答的要详细记录咨询内容和联系办法,并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提醒
广大参保患者看病后要及时将有关票据送到所在单位,用人单位也要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医疗费到单位账户后及时支付给参保患者,避免因票据在单位滞留和医疗费在账户上滞留而延误时间。
今后,如果您发现身边的社保经办人员在经办工作中有上述违规行为,可向市社保中心投诉,市社保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当事人。投诉电话:2303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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