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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发布食品卫生警示一号令

http://www.enorth.com.cn  2004-09-07 11:25
 

 
 
 
 

  鉴于近期本市和国内多发毒蘑菇中毒事件,昨天,市卫生局发布今年第一号食品卫生警示,提醒公众野生蘑菇常在夏秋季节雨后生长迅速,有毒、无毒常人难以分辨。市民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野蘑菇,以免发生误食中毒。各区、县卫生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月31日,静海县沿庄镇一家四口,在棉花地里自采蘑菇,炒熟后食用。当晚四人相继出现恶心、发汗、腹痛等中毒症状,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市卫生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四人为误食毒蘑菇导致的食物中毒。近期全国也发生多起毒蘑菇中毒事件,据不完全统计,已造成27人中毒,16人死亡。

  据介绍,我国常见毒蘑菇约有180多种,其中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30多种,最常见的10种毒蘑菇是: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鳞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菌。毒蘑菇的毒性非常强,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一般可分为胃肠炎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脏器损害型、日光性皮炎型五种类型,其中脏器损害型最为严重,死亡率极高。如果食用野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医院诊治。

 
稿源: 北方网   编辑: 樊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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