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市社保中心对两起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当即拒绝支付其违反规定发生的医疗费。
天津市某厂一退休职工和天津市红桥区某小学一退休教师均系重病患者,属于医保门诊特殊病登记人员。2004年5月,某厂此退休职工申报医疗费29280.2元,社保中心在审核中发现其2004年1—4月份的门诊医疗费收据中有6张有问题疑点。经进一步审核查明,此人并没有在就诊医院直接取处方药,而是用虚假的外购处方到医保定点药店购买了非医保用药海昆肾喜胶囊、补肾益寿胶囊等,涉及金额26769元。
天津市红桥区某小学一退休教师骗取医保基金的方法也是用虚假外购处方在定点药店购买的非医保药品是脑白金、健胃消食片等,涉及金额41111.4元。
此二人有重病,本应受到同情,然而他们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医保基金,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日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照规定对他们违反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予以拒付,并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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