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如果您从身边的区属医院药房买了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批号、未标明有效期、无注册商标的药品,或者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如果您对这些药房的卫生状况、药品摆放以及管理不满意,都可以通过填写选票的方式对其进行监督。从今天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红桥、河西、和平、河北、河东、南开六区卫生局联手城市快报,共同开展评选区属医疗机构“泰达药业杯管理规范药房”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内六区区属医疗机构、社会办医单位的制剂、药剂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去年,药监局直属分局及市内六区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市内六区区属医疗机构药剂管理办法》和《市内六区区属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办法》,规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具有主管药师或职业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一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医疗机构必须从有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医疗机构不得未经批准购进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向药品经营者购进超范围经营的药品;不得购进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批号、未标明有效期、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医疗单位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医疗机构制剂应当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而且必须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没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为对所有区属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药监局直属分局及市内六区卫生局将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深入区属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分,最终被评选出的“管理规范药房”,将被授予“诚信药房”称号。为使活动公正,明天本报将独家刊登本次评选活动的群众选票。如果您发现市内六区区属医疗机构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或对某家医院药房非常满意,都可以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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