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元旦起,郑州街头的无主病人看病将由政府掏钱“埋单”。
郑州市近日出台的这一新规规定:由政府“埋单”的郑州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看病,首先要经民政部门认定后,转入政府指定医院就医。对街头无主病人将先救治、后救助。其中,急(危)重病人、精神病人、需住院治疗的传染病人由定点医院救治;不需住院的,由郑州市救助管理站卫生所治疗。
救助办法还要求,定点医院接诊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市救助管理站病人的属类。对符合救助范围的,管理站负责出具相关证明。住院治疗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流浪乞讨病人,陪护、护工费每人每天1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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