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樊慧常悦):她是天津音乐学院作曲系大四的学生,在大二的时候第一次参加了无偿献血。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献血者本人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相当于原献血量一至五倍的免费用血(可累计计算),五年内未用血的,五年后享受等量免费用血。
当时她献血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一规定,只是处于爱心。她说:我觉得自身的血液每天都在新陈代谢,献出一点是不会影响身体健康的,况年这一点血液还可以救助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不做呢?”
去年,她在北京生病住院的时候,由于大量失血,共输入1200ml全血和20Oml血浆,是血液把她从生死线上拉了回来,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病愈后她听说可以得到返还的5倍的血费,就满怀希望地来到血液中心咨询。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向她讲解《献血法》的规定,并迅速地给办理了手续。最后,她拿着返还的1275元现金,非常激动地说:“真的很感谢你们,原来奉献爱心也是可以得到回报的。将来等我身体恢复好了,我还来献血!”
是的,当您参加无偿献血、奉献爱心的时候,可能没有考虑将来有一天能够得到回报。但是就从那一刻起,您已经为您自己和家人建立了一个血液银行,在您需要它的时候,它会挺身而出为您救急,帮助您渡过难人。
自98年实施《献血法》以来,有许多无偿献血者已经享受到了血液银行的好处。让我们大家都来参加无偿献血,为自己和家人建立一个血液银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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