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布,该法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禁止为怀孕十四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
这部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法规规定,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不得为妊娠十四周以上妇女进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否则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6倍以下罚款,或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