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市第一中心皮肤病医院、河西区桃园医院、东丽区程林医院、河东区新开医院因存在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行为,被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定点资格。
据了解,日前在市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本市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上述四所医院分别存在的问题包括:冒名顶替、编造虚假病历和处方为参保患者实施皮肤护理服务,使其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编造虚假处方,将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药品假冒为目录内的药品,使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定点医疗机构向非定点医疗机构转让医保专用票据谋取利益等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行为。
鉴于以上四所医院的违规行为性质恶劣,造成了社会保险基金流失,扰乱了本市正常的医疗保险工作秩序,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取消以上四所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同时终止四所医疗服务协议。
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表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是由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费形成的,是职工群众的救命钱,不是“唐僧肉”。他说,最近一段时间内,发现部分医保定点医院违反医保定点医院和医疗服务协议的规定,违规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恶意侵害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重危害参保职工合法权益。目前,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对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检查。今后发现医保定点医院存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将坚决处理。市劳动保障部门希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执行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希望职工群众发现有关单位存在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时,要积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一经调查核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坚决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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