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月3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流脑预防控制工作。
近期安徽省局部地区发生流脑疫情,根据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第38条规定,安徽省卫生厅及时向社会公布了疫情信息和控制情况。根据全国传染病监测信息,自2004年11月至2005年1月30日,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流脑发病为546例。2005年以来,全国除福建省、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外,其余各省均有病例报告,其中发病前五位的省份分别为:安徽、河南、河北、江苏、四川。截至目前,全国1月份累计报告流脑病例258例,死亡16例,发病人数较2004年12月增加43例,较去年同期增加94例。据介绍,2001~2004年我国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流脑疫情资料显示,全国流脑的报告发病人数分别为2250例、2551例、2535例及2698例。目前,已进入流脑等传染病高发季节。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增加,易造成疾病传播流行。
卫生部通知要求加强流脑监测与疫情报告工作。各地要做好流脑疫苗免疫接种工作,努力提高流脑疫苗覆盖率,尤其要加强人口密集地区的免疫接种工作。有关专家建议,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要注意防寒保暖、搞好个人卫生、适当锻炼增加免疫力,注意教室和寝室通风,一旦发生发热伴头痛、咽痛、咳嗽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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