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还有14.91%的县尚未开展碘盐监测,其中北京、山西、浙江、河南、四川、西藏和陕西7个省(区、市)均有20%以上的县仍未开展碘盐监测。在近85%的已开展碘盐监测的县中,只有80.46%的县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0%以上,距离2010年全国95%的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还相差约15个百分点。
卫生部通报2004年全国碘盐监测结果显示,2004年全国碘盐批质量合格率达到97.39%,有23个省份的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0%以上。但西部省份与全国整体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少数地方问题突出,形势不容乐观。
本次监测发现,部分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省仍有较多的县出现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下降,北京、浙江、广东、海南、四川、西藏和青海7个省(区、市)的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其中北京市和广东省合格碘盐食用率与2002年相比下降明显。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市)非碘盐冲击严重,北京、广东、海南、西藏和青海5个省(区、市)的非碘盐率均超过10%。
本次监测覆盖了全国1604个加工、批发企业,2328个县的居民户,居民户的监测覆盖面积由2002年的57%上升至85%,为历年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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