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日前联合发文,对122项省管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根据方案,湖北省将降低CT、核磁共振、伽马刀、彩超等90余种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平均降幅超过50%。同时,挂号、诊断、护理、住院床位等技术性医疗服务价格将上浮。三级医院挂号费将由现行的0.8元上浮至1.5元;主任医师诊查费由4元调整为5元。一级医院维持现行挂号、诊断、护理和住院床位收费标准,二级医院维持现行挂号收费标准,一律不得调价。
湖北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调整后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全省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从4月1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挂号、诊断、护理和住院床位费,各地须与本级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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