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国“两会”传出消息说,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写入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
作为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专家建议稿的参与者,婚姻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桢向记者表示,性骚扰和家庭暴力取证有一定难度,具体问题还要靠单行法(对其单独立法)来解决。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在“两会”上向媒体透露,“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今年6月,国务院将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悉,这一送审稿的主要内容有:将男女平等写进总则,明确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和性骚扰,并对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等作了重要的补充。不过,性骚扰的定义以及如何处罚性骚扰在这次法律修改中并没有作具体规定。
“如果能将禁止性骚扰和家庭暴力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也只是‘初级阶段’,还有许多问题有待单行法解决。”作为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专家建议稿的参与者,巫昌桢教授昨天这样对记者表示。巫昌桢教授说,目前虽然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有的已经制定了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法规,但并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法规。此次禁止性骚扰和家庭暴力只是象征性地被提出来,希望引起立法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具体的细节需要靠单独立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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