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公立医疗机构改制提出一系列规范。在3月8日召开的规范修改稿的讨论中,有关专家针对目前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进行了专题研讨。
来自卫生部、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卫生法学会和京内外医院的专家们在研讨中提出,目前,由于对公立医疗机构改制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导致了指导思想上的一些混乱,比如,有的认为是因为医疗机构活不下去了要改制,有的是地方政府要甩包袱。专家认为,改制的目的是宏观的、主动的,改制是为了满足群众多层次的需要,要有利于构建新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目前,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如果包括产权变更和产权不变更的形式,那么,产权不变更下的运行机制的探索更应当得到鼓励,而变更所有制的改革需要慎重。
有关专家指出,前一时期,一些地方政府已将学校、医院民营化了。这些地方的改制有的是成功的,有的出现了问题,尤其是“打包卖掉”公立医疗机构,对卫生事业长远发展的影响还需要观察。就改制出现的一些问题分析,主要是程序不规范、不严谨,比如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改制中对职工权益保障不够注意引起社会矛盾等,因此,目前对公立医疗机构改制进行规范非常迫切。
专家认为,目前改制需要规范的方面大致为:改制的目的,改制的形式,改制中职代会的作用,人员身份的转换,如何避免暗箱操作,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等等。
据了解,卫生部委托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进行的这个课题已经八易其稿,目前还需要修改完善,出台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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