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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营养条例完成初稿 百人食堂须配营养师

http://www.enorth.com.cn  2005-04-14 11:23
 

 
 
 
 

  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其菜肴不再是由厨师直接配制,而是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共同完成食谱的搭配、调理、调整等工序,以保证用膳者的合理营养搭配。记者13日从上海市营养学会获悉,由上海市部分专家共同参与起草的我国首部《营养条例》已完成初稿,2005年5月份交卫生部和国家有关部委作进一步讨论,一经通过即颁布实施。

  记者得知,在《营养条例》中,分为临床营养、老年营养、公共营养、妇幼营养四大块。据上海市营养学会副秘书长孙建琴教授介绍,该条例明确规定,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必须配备营养师,厨师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共同完成对食谱的搭配、调理、调整等工序。3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必须配备营养管理师。

  据悉,《营养条例》在实施中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一部完整的法规。

 
稿源: 新闻晨报   编辑: 佟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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