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生:“很多医院都发生过”
城东医院妇科一名医生表示,对智障残疾人、精神病人切除子宫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尽管此前城东医院并未听说做过这种情况,但“在很多医院都发生过”。
该医生说,因为她们有智障,处理月经几乎不能自理,“因为不懂,往往弄的自己身上、床上到处都乱七八糟,而这个情况每个月都有。最关键的是,子宫对她们来讲也没有用处。虽然切除了子宫,但是卵巢还在,并不影响她们的女性特征。”
针对“切除子宫是为减少经期麻烦”这一说法,城东医院汤副院长表示,“其实别的地方肯定都是这样在做,只不过没有引起关注。光我熟悉的,身边就有两例。”
律师:如果属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妇女儿童维权专家、山东省妇联原妇女儿童权益部部长、律师陈沛女士昨天告诉记者,如果城东医院切除两名智障少女的事情属实,福利院和医院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她说,福利院作为少女的法定监护人,有义务维护她们的财产和人身权益。在此事件中,两名少女的人身健康权益显然受到损害。“根据刑法规定,属于故意伤害,责任人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医院也有责任,医生应当根据病情来决定是否需要做手术,如果两名少女从医学上看并不具备动手术的依据,即使双方有协议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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