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18个世界无烟日,市爱卫会要求商贸部门组织相关商业企业在今日停售香烟一天。昨天,记者跟随爱卫会检查人员,对部分公共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茶馆酒吧等场所吸烟者较多;而在对超市香烟广告的查处中,更是碰了个“合法”的钉子。
据了解,1997年南京市就颁布了《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对医疗机构、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7大类公共场所实施禁烟。
在省人民医院,记者看到大厅里挂着醒目的的禁烟标志,来来往往的医护人员、患者均未发现吸烟者,少数熬不住的烟民也主动跑到大楼外才点上火。从检查结果来看,医院基本实现了禁烟目标,但在个别医院的垃圾桶里,检查人员还是发现了少量的烟头。
与医院相比,同属禁烟场所的茶馆酒吧情况相当糟糕。在上海路的猫空、长春藤等茶馆,检查人员都未找到禁烟标志,里面烟雾缭绕,空气污浊。茶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知道公共场所不可以吸烟,但很多客人有要求,作为店家只能满足。
爱卫会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禁止吸烟场所内不应设置吸烟器具,店家也有责任劝阻顾客的吸烟行为,但目前大多数茶馆都没有专门辟出吸烟区,并且会主动提供烟灰缸,这在为吸烟的顾客提供方便之时,也侵害到了其他顾客的健康权益。
在三牌楼附近的苏果仓储超市里,香烟柜台上挂着两排香烟广告,一排是红杉树、一排是苏烟,相当醒目。检查人员介绍,一星期前他们已向该超市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至今依然没有动作,按照相关规定将对其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然而就在检查人员开罚单的时候,超市方却拿出了一纸省工商局的批文,证明这两排广告都属“合法”。这样一来,让检查人员也尴尬起来。
爱卫会人员告诉记者,《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而国家相关法规中规定,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苏果挂的香烟广告经过了省工商局批准,的确有正规的手续。检查人员介绍,检查中他们已不止一次发现这类情况:禁烟场所却挂着“合法”的香烟广告,这让他们很是为难。他们表示,将与江苏省工商局尽快协调,再对此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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