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9日出台了《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以提高我国对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预案提出,当发生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将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按发生面积和病例总数分为四级,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向卫生部报告。出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医疗队,深入突发疫情疫点进行救治。对发现的所有血吸虫病病人,应及时予以治疗。同时,该预案对早期预防性治疗和应急组织、现场处置、流行病学调查、保障措施等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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