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健康之家 > 健康资讯 正文
关键词:
 

合肥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买假药 药监局赔药款

http://www.enorth.com.cn  2005-11-28 11:05
 

 
 
 
 

  日前,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市民公开承诺:“你购买到假劣药品,我先行退付药款”。今后,消费者出于治病目的,凡从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购买到假劣药品,向该局投诉后,经认定属规定的假劣药品范围,符合受理规定,将由该局在7个工作日内先行退付消费者购药的全部款项。消费者获得先行退付后,不影响其通过其他途径继续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该局提醒消费者,购药时要索取发票,并注意保持假劣药的包装完好,以便在投诉中使用。对举报假劣药品有功的人员,该局还将根据安徽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承诺同时明确了先行退付购药款的假劣药品范围、假劣药品条件,同时,还向市民公布了先行退付假劣药品购药款办理程序,及24小时开通的假劣药品举报投诉电话。

 
稿源: 人民网   编辑: 张亮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北方网精彩内容推荐
关闭窗口
 
无标题文档
天津民生资讯
天气交通 天津福彩 每月影讯 二手市场
空气质量 天津股票 广播节目 二手房源
失物招领 股市大擂台 天视节目 每日房价
热点专题
北京奥运圣火传递和谐之旅 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解放思想 干事创业 科学发展 同在一方热土 共建美好家园
2008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 《今日股市观察》视频
北方网网络相声频道在线收听 2008高考招生简章 复习冲刺
天津自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示 2008年天津中考问题解答
带你了解08春夏服饰流行趋势 完美塑身 舞动肚皮舞(视频)
C-NCAP碰撞试验—雪佛兰景程 特殊时期善待自己 孕期检查
热点新闻排行 财经 体育 娱乐 汽车 IT 时尚 健康 教育

Copyright (C) 2000-2019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