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疆大学和新疆农业大学共156名乙肝病毒携带新生被休学的事件又有了新进展。半个月前,新疆农业大学的“乙肝”休学新生李艺(化名)将农大告上了法庭,1月23日,该案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立案。
李艺,新疆叶城人。2005年8月,她被农大动物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录取,9月10日报到后开始了正式学习。同年11月,李艺被体检为乙肝“大三阳”,11月9日前后,李艺其他一起被检查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64名新生接到了学校通知,要求他们“休学一年”。
“上学是我的权利,接到通知时我和父母都挺伤心,一方面我喜欢自己的专业,另一方面父母都是农民、家里还有弟弟上学,休学一年家里负担太重。我也一直跟学校领导、老师求情,都没能够留下来。”几番奔波无果后,李艺最终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2005年12月,李艺通过网络找到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元欣,张元欣了解完情况后,决定为李艺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1月初,李艺以侵犯其受教育权为由将农大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撤消休学决定,即刻容许她复学。原告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违法理由所剥夺。原告虽然是大三阳,但肝功能正常,丝毫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在与他人的正常交往中,也不会给其他人造成传染。现在被告没有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就对原告做出休学的决定,违反了宪法和《教育法》有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合法的受教育权。
关于案件审理的最后结果,李艺说她不敢多想,但她已经做好准备:赢了最好,可以回学校继续好好学习,万一输了就外出打工挣钱养活自己。“自己尽力了,也就没什么遗憾了的了。”李艺说。
李艺的行为,在新疆法律界、教育界以及乙肝感染者群体中引起巨大反响。大家认为李艺案件被立案开启了新疆反“乙肝歧视”的先河,无论是从法律、教育发展方面来讲,还是从其社会意义上来讲,都意义重大,让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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