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安神补脑液、首乌丸、固肾生发丸等11种药品,因为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等原因被“点名”批评。
这11种药品分别是:
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
辽宁好护士药业(团)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肾炎温阳片、肾炎解热片
违法原因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固肾生发丸
丹东新世纪制药公司生产的通脉强肾酒
广西强寿药业集团团生产的益智康脑丸
西安亨通光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液
广州星群(业)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神补脑液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首乌丸
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气聪明丸
违法原因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
中国中医药管理局药物研究院糖尿病研究中心生产的胰康复糖丸
违法原因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
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处王处长介绍,这些违法广告已经移送工商行政部门处理,他们同时还要向这些药品所在省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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